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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整顿办:引导矿山企业退出转型创新企业

imtoken钱包官网登录 2023-01-17 02:56:31

近日,鄂尔多斯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指导我区虚拟货币“矿业”企业有序退出的通知》,引导矿业企业有序退出有序推进,鼓励转型国家。支持云计算等行业。

近日,鄂尔多斯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指导我区虚拟货币工作》《关于有序退出矿山企业的通知》。

各旗区、市经信委、国土资源局、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局:

为限制与实体经济无关的虚拟货币“挖矿”行业伪金融创新,内部整改办函《关于指导我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有序退出的通知》 (内改办函[2017]47号)及相关文件已转发,请多措并举同时采取电价、土地、税收、环保等综合措施,引导相关“挖矿”企业有序退出,鼓励向国家扶持的云计算企业转型。

附件:《关于指导我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有序退出的通知(内政办函[2017]47号)及相关文件。

鄂尔多斯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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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金融办印章)

2018 年 1 月 4 日

关于引导我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有序退出的通知

关于指导我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有序退出的通知

包头、鄂尔多斯、巴基斯坦扬努尔和乌海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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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区域金融办主任整改工作座谈会精神,限制偏离实体经济需要、回避“创新”规定。虚拟货币“挖矿”行业是与实体经济无关的伪金融创新,不应该支持。据此,请多措并举,综合采取电价、土地、税收、不良保险等措施,引导相关“矿”企业有序、快速涌现,鼓励国家支持向云计算转型。

以下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情况简报(第53期)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重点领域金融办主任整改工作座谈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2017年11月20日下午,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潘功胜召开了全省整改工作座谈会。重点区域金融办主任,就虚拟货币“挖矿”、场外交易“出海”、互联网外汇风险整治等进行了讨论,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在下一阶段进行了。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负责同志、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金融互助会,北京、上海、天津、山东、江苏、四川、贵州、内蒙古、新疆、深圳等相关省市整改办负责同志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出席会议。

一、当地整改办报告相关情况

(一)虚拟货币市场清理整顿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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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成效显着,阶段性目标基本实现。一是摸清了风险基础。各地迅速组织工作部署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摸清比特币交易场所和ICO平台的风险底蕴。该国已发现 85% 的 ICO 平台和 88 个比特币交易平台。二是整改效果显着。已发现的所有平台已停止ICO发行和虚拟货币交易,85个ICO平台已停止发行和交易,81个已完成清关工作。其余4个失踪平台已移交相关负责部门处理; 88家比特币交易平台已停止交易,74家已完成投资者提现中国比特币挖矿公司,其余14家提现正在有序进行中。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各地指导平台与投资者就退款、退款工作进行充分协商,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和假币安全。目前,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期间未发生群体性事件,舆论反映积极。

(二)虚拟货币“挖矿”情况

省市相关整改办认为,“矿业”行业与实体经济无关,能耗较大,部分企业存在安全隐患。部分企业以“大数据产业”为配套,享受当地电价、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一些省市政府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大数据产业”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矿业”企业已经宣布停产。

(三)平台“出海”及场外交易

各地整改办认为,个别小额OTC交易风险较小,但为防止风险累积,仍需对集中交易和“出海”平台及OTC平台多加关注。做市商机制。地方整改办已经提出了这个建议。一是建议自律组织发布风险提示,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二是建议从支付环节入手,严厉查处违反支付规定的支付机构,打击交易资金链。

(四)非法网络外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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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机构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各种网络平台非法从事外汇炒作,或以美元、期货、指数等名义炒作美元贵金属,甚至以外汇交易、传销、非法集资,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带来巨大金融和社会风险。前期,外汇局建立了监测机制,共发现1000多家企业涉嫌非法外汇。为进一步加大对互联网非法外汇活动的打击力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拟将互联网非法外汇纳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外汇局拟定A工作方案,将牵头开展相关工作。

潘功胜同志充分肯定了有关部委和各省(市)整治办在清理整顿虚拟货币市场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经过前期工作,有效抑制了虚拟货币的投机炒作,维护了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社会的总体评价极为积极,展现了我国监管部门敢于监管、监管有力,在应对金融乱象等问题上积累了宝贵经验的形象。

二、下一步工作部署

潘功胜同志对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

(一)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挖矿”行业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要限制偏离实体经济需要、规避监管的“创新”。因此,不应支持与实体经济无关的伪金融创新。下一步,要多措并举,引导相关企业有序退出。 >(二)平台“出海”及OTC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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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时刻保持虚拟货币市场的高压态势,严防虚拟货币风险再次累积,杜绝风险隐患。请工业和信息化部、互金协、全国整改办和各地整改办加强监测,对虚拟货币市场的变化进行深入研究,特别是查明是否存在商业集中在该国的实体。

请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做好处理工作。具体来说,一是对于在当地注册的“场外”集中式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包括所谓“走出去”形式继续为境内用户提供虚拟货币炒作服务的网站平台),所以——为集中交易提供担保和清算结算服务的所谓“钱包”服务商,以群主或管理人名义为集中交易提供做市商服务的个人或机构,请各地整改办落实属地责任和所有金融活动必须获得许可和禁止。二是对上述境内“场外”集中式虚拟货币交易网站平台,或为境内用户提供集中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的境外网站平台,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整顿。整改办、地方整改办要求网信部门、行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中国比特币挖矿公司,对其网站平台进行屏蔽,关闭移动应用。三、对于为“走出去”、“异地”平台提供支付服务的,请人民银行支付部门督促支付机构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自查整改。 289条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服务,对违反289号文要求的支付机构予以严惩。四、对于涉及资金进出的“出海”,请外汇局按有关外汇管理规定查处。

(三)非法网络外汇交易

一是将非法网络外汇交易纳入网络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框架。请外汇局会同有关部门执行。二是加强监测。请与外汇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互金协会、全国整改办协调配合,开展外汇违规平台监测分析工作。三是做好违法行为认定工作。 、贵金属、期货等品种,请与外汇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合作,共同认定违规性质。四是做好分类处置。请外汇局、工商局、工信部、中央网信、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加强对各地外汇违规平台的监测,并及时报告及时。境内单位请当地金融办、当地外汇分行联合整改,当地相关司局配合。

2017 年 11 月 30 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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